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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洪山区梨园街道东亭新家园小区,一场关于城市治理科普的活动正在举行。 通讯员供图
荆楚网(湖北日报网)讯(通讯员 汪万军 朱仙红 臧诗琴 陈虹 彭聪)“燃气报警器要距离地面30厘米,并且要长期接电,才能发挥作用……”6月29日下午,在武汉市洪山区梨园街道东亭新家园小区,一场关于城市治理科普的活动正在举行,吸引了不少居民参与。
今年6月初,洪山区以路长制为抓手,在各个街道成立“路长驿站”,截至本月底,已成立22个。6月1日,在洪山区财政局的支持下,全区首个“路长驿站”在梨园街揭牌。此“路长驿站”具有爱心亭、议事堂、扬声器的功能,有利于提高解决居民、商户间矛盾的效率,以及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治理渠道。
“‘路长驿站’作为爱心亭,在其开放时,市民可以随时进来躲雨、喝水、休息;作为扬声器,我们会依托其开展各类宣传活动,让市民了解城市治理中的问题,比如垃圾分类推行、燃气用电安全、市容环境维护、查处违法建设等。”梨园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路长陈娜介绍,市民只有熟悉城市治理的规范,才能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,才能更好地当好“监督员”,弥补中心在城市治理中人手不足的窘境,更好地践行“人民城市人民建、人民城市为人民”理念,提高城市规划、建设、治理水平。
陈娜介绍,作为议事堂,居民有困难可直接来到路长驿站向值班路长反馈。截至目前,梨园街道成立了13个“路长驿站”,化解居民纠纷20余件。“在帮助居民化解矛盾的过程中,我们还凝聚了社会力量,共同参与社区治理。”
29日下午4点,陈娜来到岳东路的“路长驿站”值班,她告诉记者,梨园街道的“路长驿站”采取值班的模式,每天有1名工作人员,从早上7点30分到9点30分,以及下午4点到傍晚6点值班。“值班过程中,我们也会在负责片区周边巡查,若居民有问题向我们反馈,也可直接拨打门牌上的电话。”陈娜说。
路长制是以“区、街、格、路”为框架,以区为主、街道为基础、社区(村)为单位、路为重点,在全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区域划分责任区并设立路长,实行“定路定岗定责定人”包保责任制,形成 “1+2+N”工作合力的一项制度,也是以构建“共建、共治、共享”的城市管理模式。接下来,洪山区将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对路长驿站进行完善,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。